窗体顶端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沈家店棚户区改造项目(勤兴花园三期棚改安置小区),已由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22]50号”、“宜伍发改审批[2022]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伍家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沈家店棚户区改造项目(勤兴花园三期棚改安置小区)EPC工程总承包2.2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柏临河路、八一路、伍临路和在建香城路合围处。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8428.28㎡,其中:1#楼建筑面积18880.3㎡,23层,建筑高度69.3m,户数176户;2#楼建筑面积12597.65m,26层,建筑高度78.3m,户数125户;3#楼建筑面积15004.21m,31层,建筑高度93.3m,户数150户;4#楼建筑面积21324.07㎡,26层,建筑高度78.3m,户数200户;5#楼建筑面积15004.21㎡,31层,建筑高度93.3m,户数150户;6#楼建筑面积26227.82m,32层,建筑高度96.3m,户数248户;7#楼商业建筑面积2043.17m,2层,建筑高度8.7m;8#楼商业建筑面积4031.31m,2层,建筑高度8.7m;9-12#楼配电房建筑面积126.4m,1层,建筑高度4.8m;13-14#楼门房建筑面积17.86㎡,1层,建筑高度3.15m;地下室A建筑面积20824.86㎡,-2层,建筑高度9.3m;地下室B建筑面积31949.36m,-2层,建筑高度9.3m。2.4履约期限:900日历天。2.5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2.5.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规划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且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5.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相关机构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幕墙、智能化、建筑给水排水、建筑屋面、建筑电气、消防、通风与空调、电梯)及地下室、室外配套、绿化、亮化、标识标牌等配套工程,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全部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2.6质量目标2.6.1设计质量目标: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6.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3.2资质要求:3.2.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3.4.1应具备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4.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3.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3.5.1应具备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8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一人具备机械类(C1证),另两人具备土建类(C2证)或综合类(C3证)】,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说明:(1)在投标阶段,投标人若无法提供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第(3.8)条要求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可按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人员承诺书》。(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将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传《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下载)(3)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重要提示: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及证号。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上传上述人员2022年4月-7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1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号文规定:招标人公开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为本项目前期提供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3.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8.合同签订: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8月24日。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宜昌伍家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05号7栋1单元208室联 系 人:张靖 联系电话:0717-656054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周冬梅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日 期:2022年8月24日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