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长城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项目招标公告

   2022-08-28 06:05:19

一、招标条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长城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项目己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1]125号及长发改审批[2022]1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代理机构为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长城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长城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项目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教师周转房一栋,建筑层数为六层,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建筑占地面积145平方米,建筑面积840平方米

3、招标规模:2177033.11元。

4、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

5、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

6、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8、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量)员)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相关职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8、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三个月(2022年4-2022年6月)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9、投标人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的诚信专项总分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诚信专项总分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分];

11、本项目不接受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的投标;

12、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前推1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自证声明);

13、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前推1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自证声明);

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曝光台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159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并在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本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22年822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暗标)。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发布。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局等9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胡家鹏

异议联系电话:15997635306

2、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黄龙路16号

联系人:秦卫东

联系电话:18995910096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联系人:胡家鹏

联系电话:15997635306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335612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