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忠路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体系改造升级建设项目(ESLC-202208FJ-005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208FJ-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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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忠路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体系改造升级建设项目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利川市忠路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体系改造升级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20)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投资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忠路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忠路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占地面积750平方米,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拟设置发热门诊,内设化验室、放射室、留观室、配电室;建立公共卫生业务用房,配套建设消防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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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答疑澄清等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 合同估算价:907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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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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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a、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司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b、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c、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是本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证明明细表 (须分别出示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d、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提供); e、省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一体化信息平台的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3.4.1 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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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家。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23日至2022年08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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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2日9时0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适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利川网》采购招标栏及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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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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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