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骆店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EPC广水市骆店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GS-202208FJ-015001001)招标公告

   2022-08-28 05:53:12

广水市骆店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EPC广水市骆店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GS-202208FJ-01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S-202208FJ-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骆店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EPC已由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审批服务【2022】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骆店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债券资金:100.0%招标人为广水市骆店镇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智泰诚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水市骆店镇骆店街南侧
建设规模:广水市骆店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总额为5186万元(含建筑设计、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水电消防安装工程、土方工程、管网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电梯工程、设备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占地面积30.6亩,总建筑面积约9586平方米,新建门诊住院大楼、公共卫生综合楼、传染楼、食堂行政楼各一栋,全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2米,建筑物层数6 层(含地下1层),所有房屋按医疗用房标准建设,配套消防、电梯、中心供氧等相关医疗辅助设施。建设后病床为99张。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所有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部建设内容的交钥匙工程。(1)设计部分:以本项目初步设计为依据,完成所有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负责施工图审查,获得合格证书。(2)设备采购部分:与工程相关的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施工部分: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4)其他事项:负责办理本工程涉及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直至顺利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以及交通、城管、环保、期间施工、消防验收、节能验收、人防验收、调试、规划验收、绿化验收、竣工验收及联合验收以及建设档案归档等相关事宜。除相关行政许可收费及城市基金性收费由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缴纳外,其他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22
合同估算价:5186.00万元
  2.3其他:1、设计费按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标准计算,下浮50%作为最高上限。 2、工程图纸须经甲方认可并经图审部门审查合格。3、工程结算以施工图预算通过财政评审后确定单价为依据,据实结算且不超过财评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DB或EPC)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或同时提供①+②:①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3000万元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施工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②承接过1项单项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资料)。(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4)拟派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20日至2022年08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定分离特别规定)。实行线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线下确定中标人。。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广水网(http://www.zggsw.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水市骆店镇卫生院

代理机构:

湖北智泰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水市骆店镇骆店街

地址:

广水市永阳一路4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方女士

电话:

0722-6691758

电话:

0722-628662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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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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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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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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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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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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