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管所-汉阳监狱公共道路项目未管所-汉阳监狱公共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HBSJ-202208SZ-01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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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208SZ-01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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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未管所-汉阳监狱公共道路项目已由湖北省监狱管理局以鄂监复[202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汉阳监狱,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汉阳监狱,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襄河南路袁家台特一号 建设规模:未管所-汉阳监狱公共道路项目位于蔡甸区,为老路改造项目,道路包含 A 线、B 线,A 线南接海山路,北至北侧围墙,长 661.294m;B 线东起 A 线,西接现状水泥道 路,长 37.901m。全长约 699.195m,行车道宽 7 米,两侧各设人行道 1.5m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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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行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拆除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许可证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和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1)设计服务:投标人按照建安工程费结算封顶价报价进行限额设计,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并主导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与主体工程设计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与汉阳监狱现有基础设施或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连通施工等、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4)其他工程服务: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绿化、规划、档案验收及综合验收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5)其他: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6)疫情防控: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关于防疫的相关要求,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30 合同估算价:689.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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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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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一项长度650米以上或工程造价680万元以上道路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的原件扫描件);(3)人员要求(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①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兼任此项目设计负责人,且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以上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仅限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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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27日至2022年08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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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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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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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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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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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