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梁镇白云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规划(ESJS-202208QT-00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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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JS-202208QT-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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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长梁镇白云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规划已由建始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以县乡村振兴办发[20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长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建始县长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长梁镇白云乡村 建设规模:完成白云片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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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白云片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0-15。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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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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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建筑、风景园林均在乙级及以上资质;鼓励高校科研团队和设计企业共同组成规划设计研究团队。3.1.3拟派规划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注册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至2022年3月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3.1.4自行提供投标人及拟派的规划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期上溯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3.1.5企业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城乡规划业绩或全过程规划咨询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1.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3.1.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入信用黑名单; “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1.9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改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理)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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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27日至2022年08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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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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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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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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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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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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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