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联丰山生态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2-08-28 05:33: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联丰山生态公园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2]5”、宜发改审批[2022]1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北接金龙路,南靠竹涛路,西邻中南一路。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北接金龙路,南靠竹涛路,西邻中南一路,项目占地面积约18.83公顷,新增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约11543㎡,绿化总面积约15119㎡,新增停车场面积约180㎡,新增管理用房及公厕建筑面积150㎡。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等。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风景园林学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若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应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职务,应在对应职务栏填写该人员信息)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说明: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无法提供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第(1)条要求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传《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的施工类“园林绿化类”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826日至20229190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919日上午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826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联系人:侯黎梦

联系电话:0717-6461256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82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

联 系 人:杨涛

联系电话:18571008983

 

     期:202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