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五季线起点路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及其他服务)(HBXI-202208QG-017001001)招标公告

   2022-08-28 05:27:30


孝昌县五季线起点路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及其他服务)(HBXI-202208QG-01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I-202208QG-01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五季线起点路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及其他服务)已由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昌发改文[2022]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昌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按照相关政策申请部(省)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孝昌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起点S243与兴业大道交叉口处,路线向北前行,在K0+500附近光伏电站北侧,继续向西前行,终点位于桥店村飞云山庄附近,与原五季线相交处
建设规模:建设里程为1.813km,路基宽10m,路面宽7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起点S243与兴业大道交叉口处,路线向北前行,在K0+500附近光伏电站北侧,继续向西前行,终点位于桥店村飞云山庄附近,与原五季线相交处;建设里程为1.813km,路基宽10m,路面宽7m。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30。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8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孝昌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湖北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孝昌县孟宗大道中段

地址:

孝昌县新苑西街

邮编:

432900

邮编:

432900

联系人:

沈靖

联系人:

徐丹丽

电话:

15807299316

电话:

1736337729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8月25日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 求

1、近五年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注:1.近5年(2017825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查询对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报告(查询对象:投标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和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最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条至少5km(含5km)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最近5年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条至少5km(含5km)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