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速综合服务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8-28 04:07: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速综合服务基地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020-410173-47-03-08486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速综合服务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

2.2项目编号:HGZ202205110101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含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概况: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速综合服务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东侧、洪泽湖大道北侧。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9140.2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947.86平方米,包括业务用房、指挥中心、大会议室、窗口用房等。

2.5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为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至少包含2022年6月或者2022年7月。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或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19年09月15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4.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相关主体(投标人企业名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应提供查询网页结果(须包含查询时间)。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至少包含2022年6月或者2022年7月。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5日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资质、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七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71-861905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联系人:段先生、花女士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2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