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H2022GC0041 )
太和县晶宫幼儿园朝阳分园装修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1.招标条件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太和县晶宫幼儿园朝阳分园装修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太和县晶宫幼儿园朝阳分园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中心(2022)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太和县教育局,招标人为太和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太和县晶宫幼儿园朝阳分园院内 2.2 建设规模:太和县晶宫幼儿园朝阳分园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2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太和县晶宫幼儿园朝阳分园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计划对现有校园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3272平方米进行室内外装修装饰,并配套建设必要的辅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 合同估算价:约420万元2.7 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具备,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3.3.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3.3.5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3.5其他:因未履行维修义务或工程进度滞后被太和县教育局限制参与投标的单位,招标人不接收其投标文件。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 年09月19日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6. 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太和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晓东 法定代表人:李咏梅 地 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 B11栋3楼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一期A2-308室 邮 编:邮 编:联 系 人:史园长联 系 人:刘工、陶工电 话:13655582706 电 话:19555832136、15365977155传 真:传 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 址:网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2022年 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