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颍上县芯颍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期项目设计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上县芯颍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期项目设计
二、项目编号:YS2022GC0130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审推荐表中“备注:1、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项目设计合同须能证明该项目建筑面积符合条件。投标人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设计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设计合同(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中标通知书或项目设计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项目设计合同签署时间为准。2、投标人如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单独作为设计业绩加分使用时,按照“1、设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清晰体现设计部分规模,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清晰体现设计部分规模的,应当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承担因证明材料瑕疵造成的不利后果。”现修改为“备注:1、设计业绩须提供项目设计合同。项目设计合同须能证明该项目建筑面积或总投资额或设计合同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提供项目设计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设计合同(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项目设计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时间以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投标人如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单独作为设计业绩使用时,按照“备注1”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清晰体现设计部分规模,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清晰体现设计部分规模的,应当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承担因证明材料瑕疵造成的不利后果。”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9月2日9时00分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