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锦惠1标、锦惠2标、锦惠3标、锦惠4标、上游1标、上游2标、樟碧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安市境内;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5000万元,共划分为7个施工标: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一 |
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锦惠1标 |
12227126.43元 |
二 |
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锦惠2标 |
3592573.34元 |
三 |
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锦惠3标 |
5706589.21元 |
四 |
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锦惠4标 |
8106807.11元 |
五 |
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上游1标 |
4451621.50元 |
六 |
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上游2标 |
7035477.26元 |
七 |
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樟碧标 |
8620014.76元 |
2.3计划工期:约136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竣工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渠道整治、标准化标识标牌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7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7.有关说明
7.1可投标段数与中标原则说明:施工标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且不再进入其他招标控制价较小标段中标候选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范围)
7.2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7.3.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7.3.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4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5投标人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无效。
7.6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部
地 址:江西省高安市环城东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7709471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明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698号创业大厦C区401,D区401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5180448006
网 址:www.jxmtzb.com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
2、户名: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宜春市分行营业部
3、户名: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宜春市分行营业部
4、户名: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宜春分行
5、户名: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6、户名: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