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函
项目编号:BZGY2022CG049号
任务书编号:FS34162120220341号
尊敬的供应商: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涡阳县乡村振兴局委托,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涡阳县“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就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22年8月26日15:00时,就有关技术、服务、报价等内容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投标人,下同)就相关采购要求进行谈判,谈判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商务谈判共进行两轮谈判,在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前提下,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采购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该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查询: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3、其他资格条件:/ 。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涡阳县“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涡阳县“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服务需求
(1)保险险种。采取“3+N”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指导范式》见附件一、二),即: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以上3项为必选项目)+若干民生保障“菜单式”自选保险(包括基本生活保障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教育升学补贴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项目)。其中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与我县自主开展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不重复投保。“防贫保”综合保险各险种保费预算金额:特色农产品保险30元/户,健康保险50元/人,意外伤害保险20元/人,基本生活保障保险6元/户,家庭财产损失保险18元/户,教育升学补贴保险8元/户,履约保证保险15元/户。(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如超出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
(2)保费收取。按照自主自愿参保的原则,组织镇村协保员按中标合同价收取保费,并见费出单。
(3)保障内容
1、特色农产品保险
保障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自主发展的特色种养产业的自然风险,补偿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发展产业过程中因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原因导致的种植作物减产和养殖动物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最高保障金额50000 元/户/年。
2、健康保险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救助报销后,对参保对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起赔线5000元/人后分档分比例再次给予报销。生育医药费用不在理赔范围。
3、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因遭遇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造成的人身伤亡风险,给予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伤亡救助金和医疗费用,最高保障金额50000元/人/年。
自然灾害救助: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等)导致被保险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人身伤亡及伤残救助金、医疗费用三项每人保障金额各50000元,三项累计保障金额不超过50000元/人/年。
意外事故救助:保险期间内,保障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遭受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按《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负责赔偿;最高保障金额50000元/人/年。
4、基本生活保障保险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失业原因导致参保对象饮食、饮水、被服短缺,住房、基本生产物资损毁,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视为保险事故发生,由此造成的收入损失,保险公司按照每人每天50元标准补贴,最多补贴60天;每户每年补贴上限10000元。
5、家庭财产损失保险
因火灾、洪水、雪灾等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导致室内家具、家用电器、生活用品、农机具、农用工具、生产资料、交通工具、粮食及农副产品等财产损失,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30000元/户/年。
6、教育升学补贴保险
当年参加高考被本、专科院校录取的,凭当年录取通知书申请。本科家庭一次性资助2000元/人、专科家庭一次性资助1000元/人。注:如超过总保额,按家庭实际录取人数资助。
7、履约保证保险
①土地流转租金履约:每户保额5000元;②劳务报酬履约:每户保额100元/天,最多为50天;③借款人履约:每户保额5000元,如借款或入股资金少于5000元的,按实际金额赔偿。注:三项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元/户。
(三)其他要求:/
四、服务期(工期)
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后,三年(即1095个日历天)内完成。
五、付款方式
依据保单清册,按照脱贫户50%的比例、监测户90%的比例财政给予补贴,据实一次性支付。
六、报价说明
本项目预算金额:特色农产品保险30元/户,健康保险50元/人,意外伤害保险20元/人,基本生活保障保险6元/户,家庭财产损失保险18元/户,教育升学补贴保险8元/户,履约保证保险15元/户(因系统原因,投标人只能填报一个报价。请投标人报价时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各项报价之和,服务分项报价表中分别填写各项报价。)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如超出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如高于首轮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二轮报价(填写各项报价之和即可)。因系统限制,二轮报价无法显示分项报价,谈判小组可通过询标函形式要求投标人列明分项报价。
七、谈判小组可就该项目有关事宜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需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24800元。
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
收款人户名: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318 0430 1920 0052 303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涡阳支行营业部
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代理费”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涡阳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紫光大道与集贤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北侧紫光公园内紫光阁二楼
联系人:徐辰雨
电话:19965917781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陆晴
电话:0558-7210167、19159695801
3.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涡阳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徐辰雨
联系电话:19965917781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晴
联系电话:0558-7210167、19159695801
2022年 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