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整平工程

   2022-08-27 21:34:09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整平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尤发改基[2020]2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招标人为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尤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整平工程(1、2、3、4、5、16号地块及周边道路土方),设计挖方量3995251.69立方米(土石比例:1-5类75%、6类及以上25%),填方量3527051立方米,其中道路及边坡碾压方量2006813.64立方米。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土石方工程大于60万m3为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521780暂列金1687994暂估价 259762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土石方平整验收按设计台地标高偏差不超过±30cm;边坡回填达到规范要求,回填碾压密实度>0.9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8   25   8:00:002022年 09  15   09:00: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9  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中心路8号,邮编:365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6331222,传真:/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闽中经贸大厦1717室,邮编:3651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859820816,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三明尤溪城区滨河大道6号(经贸大楼)3

联系电话:0598-63247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联系电话:0598-6305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