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中山路4-14号房屋加固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定为2022年8月16日上午10时15分00秒,现修改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10时45分00秒”,开标地点不变。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2、 本工程“招标文件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非财政参考条款)-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 ③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结算审核文件,发包人进行初审,最终合同结算金额以财政审核中心出具(含第三方出具并加盖财政审核中心公章)的审核结论为准。” 修改为“③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结算审核文件,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审核报告,且经业主单位确认后,作为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3、 本工程“招标文件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非财政参考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若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结算资料且时间超过竣工时间3个月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其掌握的资料进行审查并作为结算依据报送财政审核部门或业主单位审核,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部门出具(含第三方出具并加盖财政审核中心公章)的审核结论确定的工程结算价为准,对此承包人没有任何异议。” 修改为“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若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结算资料且时间超过竣工时间3个月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其掌握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审核报告,且经业主单位确认后,作为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对此承包人没有任何异议。” 4、 本工程“招标文件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非财政参考条款)-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增加条文“(4)基础和一楼加固完成后,为配合业主单位进行一楼装修,以及二楼及以上楼层清场工作,发包人将书面通知承包人临时撤场腾空,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在此期间,工期予以顺延,承包人所发生的费用已自行考虑并在综合单价里包干报价,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发包人亦不再按月支付此期间的人工费。” 5、本工程施工图纸变更,原发布的施工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图纸压缩包名为“图纸20220824”为准,请各投标人至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下载新的施工图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因施工图纸变更,故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20220824”为准。请各投标人至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下载新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招标人:厦门市开元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2年8月24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2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