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创新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建设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2022-08-27 21: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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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里创新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建设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厦湖发改备[2022]1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象嘉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人为 厦门象嘉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县后片区护安路与岭下南路交叉口东北侧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447.377平方米,建筑面积29925.99平方米,拟建设成两栋13层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寓)及裙房商业,总投资额约21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9000万元。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545 日历天,定额工期 643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具体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条款。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①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工程(含地下室外墙土方、红线内回填(包含顶板回填)、房心回填);②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包含人防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等);建筑与结构工程、屋面工程、保温工程、人防工程(含检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外墙饰面(涂料、幕墙)工程、防水工程、防火门、配电箱、公共楼梯间粗装修等、有线电视预埋、通信预埋工程等安装预埋工程、消防工程(含通风工程、含消防检测、抗震支架(含二次深化设计、施工验收)、部位含公共配套用房);供水工程(含验收)、充电桩(不含末端设备)、泵房及水箱工程、室外排污工程(雨、污水)、海绵城市。③专业工程:景观工程[按暂估价计入]。④承担专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管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2.4招标内容: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5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2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BB+及以上 级别。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和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和信用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业绩”,下同),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若联合体协议书未按上述要求明确的,则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与信用以具备业绩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与信用为准;若联合体协议书未按上述要求明确且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则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与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与信用为准。

(3)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25 08:00:00 2022-09-15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09-15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象嘉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889号618单元A457

邮编: 361000

联系人: 林健

电话: 18020731853

传真: /

电子邮箱: 2542605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

邮编: 361000

联系人: 方儒麟、项炽江

电话: 15860986993

传真: 0592-6215256

电子邮箱: frl037@163.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29号2层

联系电话: 0592-538352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