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营地拓展研学基地(一期)工程的补充、修改通知 1
招标编号:南建标 [2022]061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修改为:南安市营地拓展研学基地(一期)工程
二、招标文件中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2.5 修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是
三、招标文件中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项号5中的第2点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 职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 园林绿化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 书、毕业证书(如需)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中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项号5中的第3点修改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人数要求:投标人拟派 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岗位 人员) 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应符合《关于贯彻 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 号)附件 2、3 的规定。岗位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具体要求为:园林绿化施工员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以上 1 人, 园林绿化安全员、质检员、 材料员各 1 人;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具体要求为:中级以上园林绿 化工 2 人、花卉工(花卉园艺师) 1 人。
五、招标文件中 3.1 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六、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分包修改为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必需是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内的企业。备注:①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而中标人不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资格,则该服务允许分包。②投标时,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2]35号文及闽建筑[2013]12号文要求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但无需提供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如有分包,中标后分包合同需到主管部门备案。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修改为: 2022 年08月15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2 年 9月 07日 08 时 30 分。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 年 9月 07 日 08 时 30 分。
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修改为:2022 年 09 月 06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
八、本项目新增清单,详见附件1。
九、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本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涉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正务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2 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