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市区易涝点改造工程(一期)修改通知(二)
各投标人:
南安市给排水管理中心的南安市市区易涝点改造工程(一期)(招标项目编号:南建标[2022]068号),现发布修改通知(二)如下: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
序号 |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4 |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
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35. | 无。 | 增加:(二十六)本项目执行泉建筑[2022]33 号文。 |
二、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南安市给排水管理中心(盖章)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