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及澄清
各投标人: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4230401100097002 )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一、答疑纪要:
1、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加分要求∶“配备BIM技术人员要求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一方拥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 BIM 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人数在6 个(含)以上且其中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不少于2人,符合上述人员要求的得1分,最高得1分。”
①、人社部早期颁发的是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证书,后来才开始颁发bim应用设计技术证书;同样是人社部颁发的证书,为何招标文件只限制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证书才能得分?这不但排斥了潜在投标人,还排斥了人社部颁发的证书,请修改。
答复:招标文件第77页中第2条款“配备BIM技术人员要求”修改为:“配备BIM技术人员要求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一方拥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BIM 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或BIM应用设计技术培训证书人数在6个(含)以上且其中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不少于2人,符合上述人员要求的得1分,最高得1分。”
②、本项目即设置主体分包,应为投标人或主体分包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即可,请修改。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6.2条款中要求:“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图审合格后 10 日内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前1周内提供BIM技术应用相关资料。”BIM应从设计阶段开始进行BIM设计,并对设计限额进行控制,故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BIM技术人员要求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一方派出。此要求符合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③、BIM人员要求其中2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据了解,此项仅有省内某一家设计单位满足,有对其量身定做的嫌疑。为了公开招标的公平性,请修改。
答复:BIM人员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及有关注册执业资格,均为国家级或部级有关部门认定核发的相关证书,且本项目面向全国招标,本条款设置不存在地域限制。此要求符合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本项目要求管理人员需要至少一名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且为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的人员。
①本次设置的人员要求针对本项目体量已属超标设置,请修改。②本项设置满足的企业与BIM人员部分满足的企业系一家单位。针对以上两点,请合理的修改此项条件设置。
答复:本项目采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福建省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版)范本进行编制,未违反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需要提供已标价模拟清单。
4、请招标人提供模拟清单计价软件底稿文件,以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
答复:最高投标限价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供投标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的模拟清单结合项目实际进行自主报价。
5、招标文件中计算总工期为669天,与计划工期660日历天不符,请明确。
答复:工期要求为: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660 个日历日。
6、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二、合同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基坑支护及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和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款“承包人开始工作的条件和时间:设计阶段:自收到中标人通知书起开始设计;”,但存在设计阶段开始时不具备设计条件和前置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不合理,建议①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二、合同工期”中的“……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基坑支护及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修改为“……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且发包人提供设计所需的资料起30天内完成基坑支护及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②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款“承包人开始工作的条件和时间:设计阶段:自收到中标人通知书起开始设计;”改为“承包人开始工作的条件和时间:设计阶段:自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且发包人提供设计所需的资料起开始设计;”会更为合理,请明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款“施工阶段: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开始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工期自经发包人同意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起计算。”但招标文件合同未明确施工工期,建议按招标协议书“二、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60 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提出合同范围内各阶段的详细设计计划,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基坑支护及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建设方或全咨方委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图审,以便办理基础先行施工。”推算,明确施工工期为660-30=630天,在“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中补充“施工工期自经发包人同意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起计算,施工工期630天”会更为合理,请明确。
答复:“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修改为:“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提出合同范围内各阶段的详细设计计划,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基坑支护及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建设方或全咨方委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图审,以便办理基础先行施工。施工工期自经发包人同意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起计算,施工工期为630天。”
7、主体施工图完成至各专项图纸且完成预算财审工作后的周期较长,设计费支付进度与设计人实际的完成进度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将设计费支付进度修改。
答复:招标文件第185页第(1)条款修改为:“
(1)施工图设计费进度款支付: 施工图设计费暂定为:327万元人民币。1)施工图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设计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元) |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支付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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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桩基(或地基基础)、基坑支护施工图纸后28天内。 |
第二次支付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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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通过取得审查合格证后二十八日内。 |
第三次支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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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项图纸完成,设计费根据预算财审金额调整后二十八日内。 |
第四次支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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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通过且工程备案盖章等手续完成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二十八日内支付。 |
第五次支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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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经有权部门审定后出具的结算报告28天内,进行设计费的结算支付,经双方确认后付清尾款,多还少补。 |
说明:1.在第三次设计费支付前,按批复后的预算金额调整设计费,支付不足时,在本次补足,超量支付的本次扣回。”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198页第1)、(2)条款修改为:“1)承包人须按投标书承诺指派项目总负责人且保证其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到 岗履职,不得变更。确需变更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承包人应征得业主同意,变更后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交纳每一人(次)拾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承包人须按投标书承诺指派主要管理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 责人、施工负责人外)且保证其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到岗履职,不得变更。确需 变更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 应征得业主同意,变更后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交纳每一人(次)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将不定时抽查承包人配备的现场主要管理 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外)到位情况。若发现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 外)未全部到位,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交纳每一人(次)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招标文件第254页中:“
9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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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价(计算基数不含设计费、暂定金额)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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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预付款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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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 % |
|
”
修改为:“
9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
签约合同价的 % |
|
10 |
预付款额度 |
|
签约合同价(计算基数不含设计费、暂定金额) % |
|
”
三、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阅招标答疑,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答疑纪要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福建省清流县龙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