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软件园三期F26地块(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厦高管计备第202108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信息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人为 厦门信息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集美区11-04软件园三期横四路与西蔡一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45500.54㎡,总建筑面积约133000㎡,其中:(1)1#楼建筑面积47580㎡,层数22 层,建筑高度94.3 m;(2)2#楼建筑面积15870㎡,层数11层,建筑高度47.2m;(3)3#楼建筑面积11200㎡,层数7 层,建筑高度30.3m;(4)4#楼建筑面积8130㎡,层数5 层,建筑高度22m;(5)5#楼建筑面积8130㎡,层数5 层,建筑高度21.75m;(6)地下室建筑面积42000㎡,地下室2 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89580㎡(注:地下室建筑面积加上与之结构相连的1#楼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投资总额:人民币55024万元,其中建安费43982.74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 投标截止时间前5 日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783 日历天,定额工期 977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承包人以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170 天内完成主楼桩基工程及基础分部验收并取得桩基验收报告;以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220 天内完成高层地下室顶板;以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40 天内完成高层 12层主体结构完成;以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440天内完成全部封顶,关键节点工期必须按时完成。发包人可根据项目的总体需要,调整关键节点工期。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 包括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等;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三网合一、抗震支架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含室外消防通道)、室外综合管线工程、夜景工程、智能化工程、柴油发电机组、地下室车位划线、防撞条、车挡、标识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4招标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5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2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A 级别。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59000 平方米(含本数)的民用建筑工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和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和信用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业绩”,下同),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若联合体协议书未按上述要求明确的,则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与信用以具备业绩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与信用为准;若联合体协议书未按上述要求明确且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则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与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与信用为准。
(3)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27 09:00:00 至 2022-09-19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09-19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同时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和信用评价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招标项目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信息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51 号B11 栋十层
邮编: 361000
联系人: 杨俊泽
电话: 18559281181
传真: 0592-6108663
电子邮箱: 41370196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1号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楼B栋701-6室
邮编: 361000
联系人: 陈岳平
电话: 0592-5166877
传真: 0592-5166877
电子邮箱: jianyou189@126.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 362 号建设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