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文府施工招标答疑纪要

   2022-08-27 20:21:20

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翰文府施工招标(招标编号:晋建施招20220818040),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提问: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4.2项(15)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按照《泉州市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泉建筑〔2022〕33号文)文件执行。即“(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2分):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泉州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可免于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3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泉州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可免于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闽建筑〔2022〕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第四条保障措施各地制定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准)龙头、骨干、双培育、倍增等相应企业扶持政策)应对省龙头企业适用,实行全省“一盘棋”政策。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闽建筑〔2022〕8号《关于公布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公布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同样享受免于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和免于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请予以明确。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