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2]080号南安市公园品质提升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安市公园品质提升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复函(南发改投[2022]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南安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安市美林街道、溪美街道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改造总面积约24333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改造范围为红线范围内园建工程、绿化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为711.3594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为711.3594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11359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
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8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2年 09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9月16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壹拾肆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3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三个帐号任选其一):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959015443103010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注: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09 月 19 日 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9日 08 时 30 分,开标地点: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 南安市新华街99号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8065350191 ,传真: /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26室,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19449573@qq.com
电话: 0595-28907583/15880891833 ,传真: 0595-28907583
联系人: 许秀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 0595-689005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8636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