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重新招标) 已由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 ,招标人为 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及扩建水厂共4座,即新建赤溪镇第二水厂、新建洋中镇第二水厂;扩建洋中镇天湖水厂、扩建虎贝镇区水厂。其中,赤溪镇第二水厂供水规模0.3万t/d;洋中镇第二水厂供水规模0.6万t/d。扩建洋中镇天湖水厂,规模由0.3万t/d扩建至0.6万t/d;虎贝镇区水厂,规模由0.2万t/d 扩建至0.4万t/d。 取水、输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引水陂5座,修复引水陂1座,新建输水管道总长16.022km,新建提水泵站3座。 新建配水管道总长72.322km,入户改造10038户,设置智能水表11029块.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889.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195.74万元,设备购置费2256.82万元,勘察费236.02万元,设计费200.61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赤溪镇第二水厂、新建洋中镇第二水厂;扩建洋中镇天湖水厂、扩建虎贝镇区水厂。 其中,赤溪镇第二水厂供水规模0.3万t/d;洋中镇第二水厂供水规模0.6万t/d。扩建洋中镇天湖水厂,规模由0.3万t/d扩建至0.6万t/d;虎贝镇区水厂,规模由0.2万t/d 扩建至0.4万t/d。 取水、输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引水陂5座,修复引水陂1座,分别为洋中镇前路溪引水陂、胡里门引水陂,虎贝镇锦袍引水陂和溪坂尾引水陂,新建龟山溪引水陂和修复引水陂1座。转换水库功能一座,东坑水库的功能由发电、灌溉转换供水、灌溉。新建输水管道总长16.022km,其中,赤溪镇第二水厂新建1条输水管道,总长度2.463km;洋中镇天湖水厂新建1条输水管道,总长度 3.377km,配套新建提水泵站1座;洋中镇第二水厂新建2条输水管道,总长度 1.719km,配套新建提水泵站1座;虎贝镇区水厂新建2条输水管道,总长度 8.463km,配套新建提水泵站1座。 新建配水管道总长72.322km,其中,赤溪镇第二水厂新建配水管道 14.573km;洋中镇天湖水厂配水管道10.746km;洋中镇第二水厂改扩建配水管道30.569km;虎贝镇区水厂改扩建配水主管16.434km,入户改造10038户,设置智能水表11029块。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826.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195.74万元,设备购置费2256.82万元,勘察费202.30万元,设计费171.95万元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3.2.1 勘察设计资质要求:(1)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施工资质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存在因投标弄虚作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3)近三年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上述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 3.4 业绩要求:无。 3.5 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人。其中:水利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市政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分别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施工工作; (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4)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交; (5)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负责工程施工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分别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施工工作; (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4)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交; (5)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负责工程施工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220.161.207.254/)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220.161.207.254/bszn/noticePage.p)。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④宁德市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0.161.207.254/)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安泰路1号元宏花苑1幢二层、三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2971005,传真:/ 联系人:刘旺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8059639,传真:/ 联系人:江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220.161.207.254/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路1号 联系电话:0593-29381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3-28281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