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绍台高速镜湖互通连接线工程与绿云路高架连接线工程-成桥检测(静、动荷载试验,外观检查)项目

   2022-08-27 18:54:45

杭绍台高速镜湖互通连接线工程与绿云路高架连接线工程-成桥检测(静、动荷载试验,外观检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绍台高速镜湖互通连接线工程与绿云路高架连接线工程-成桥检测(静、动荷载试验,外观检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镜湖)初设〔20207 号、绍市发改中心(镜湖)初设〔20224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

2.2 建设规模:

杭绍台高速镜湖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4457平方米,高架主干线工程起点为K0+415.7,终点为 K1+120,总长704.3米。高架主线向西通过预留的M匝道及N匝道与镜湖互通连接,其中N匝道长 212.448 米,M 匝道长241.991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60KM/h。地面辅路改造范围西起镜湖互通西侧,沿兴越路线位向东延伸,与绍齐公路、站前大道和绿云路平交,规模按远期全线高架建设条件一步实施到位,全长约2088.85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KM/h。项目主要建设道路、桥 梁、排水、驳岸、电气、景观、交通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总投资约6.13亿元;

绿云路高架连接线工程:本工程位于镜湖新区站前区块,东至陈酿路、西至大庆寺路、南至裕民路、北至花雕路。项目全长约1.1公里,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高架60km/h、地面辅道50km/h、立交匝道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综合管线、绿化工程、道路附属工程(含交通设施、路灯等)。总投资约2.97亿元。

2.3招标控制价:175.411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桥梁外观检查(全线检查数量2994m,包括主线高架桥1583m+匝道1258m+地面桥154m),静、动荷载试验104跨(主线高架47跨,匝道48跨、拼宽地面桥梁9跨)。

2.5 服务时间:本项目检测分为一期、二期内容,其中一期需在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7天内提交检测方案,30天内完成相应的检测内容并提交盖章的简报,60天内提交正式报告,待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后,经招标人对试验检测报告的认可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止。二期需在招标人书面指令发出后7天内提交检测方案,30天内完成相应的检测内容并提交盖章的简报,60天内提交正式报告,待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后,经招标人对试验检测报告的认可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止。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以内),同时符合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类别涵盖:“市政桥梁检测”或“主体结构检测及钢结构检测”);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71日(以检测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市政桥梁项目的荷载试验检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业绩应为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业绩,项目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业绩需提供以下2项证明材料:检测合同和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管理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专业:市政桥梁检测)或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专业:桥梁工程或桥遂工程或相近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05月至20220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3.2浙江省外试验机构须在浙江省建设部门备案或浙江省交通部门备案(有效期内)(只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后及时向业主提供,资格后审资料中各投标人无需提供)。

3.3.3企业在  /    /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68:30时至2022090117:3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2091617:3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23569;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225;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1 9:30 时。本项目为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由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解密(网址为http://ol.ggb.sx.gov.cn/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解密时间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失败的,不再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使用 IE11 浏览器访问。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不要求提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原则上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确定,但不得委派受疫情影响需要隔离的相关人员。

6.6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          址:绍兴市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

联 系 人:         宋雪丰                 联 系 人:      贺贝贝、张雅美      

   话:       0575-88019105                话: 0575-85209901/13754345392



招标人(盖章):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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