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长胜路高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2022-08-27 18:37:32

平湖长胜路高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A3304820630000726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湖长胜路高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208-330482-04-01-447680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208-330482-04-01-44768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平湖市港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A3304820630000726;总投资:53700.0000万元;招标估算价:655.8000万元

2.1 建设地点:平湖市

2.2 建筑规模:平湖长胜路高桥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毓秀路口,路线向南跨杭平申线及南环线,终点位于西江路口,路线全长约2.0km。南环线南北侧各设平行匝道(辅道)连接南环线平交口。

2.3 招标范围:含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叉及沿线设施(包括对各类线路迁移位置布局及沿线周边连接道路配套辅道)等的工程勘察(含地下管线精探)、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前期报批类专题报告(包括土地类专题技术服务(土地预审、规划选址、农转用土地报批、土地勘测定界(含分户测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但不限于以上前期报批类相关报告))等全部工作。

2.4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目标: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6 标段划分: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单独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其他成员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单独承担勘察任务;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收款单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71476537764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保险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09时00分

3.7 其他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8月24日至 2022年09月16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9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门口(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港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573-85825771 电 话:0573-85073363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东路112-150号农商银行五楼(平湖新成分公司)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10. 备注: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