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湖盐线绕城西路段、安严线整治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湖盐线绕城西路段、安严线整治提升工程已由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桐乡市发改局关于桐乡市湖盐线绕城西路段、安严线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桐发改审﹝2022﹞297号文)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桐乡市交通运输局以浙嘉桐交许﹝2022﹞5000056 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实施。项目业主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及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xmain/。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安严线和湖盐线均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8.5m。本项目实施范围:安严线(K0+000-K2+988全幅)、(K3+860-K5+125右幅)、(K2+988-K5+125左幅)、(K2+988-K3+860右幅)段;湖盐线(K47+645-K51+145右幅)、(K51+145-K54+220左幅)、(K54+220-K55+000左幅)、(K55+000-K55+915左幅)段。整治内容为沥青路面病害处治、铣刨老路沥青面层、加铺SMA-13改性沥青等。本次整治提升单幅里程全长18.520公里、面积约25万平方。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共分2个施工标段,即TJ01标段及TJ02标段,项目主要内容为上述县道的沥青路面病害处治、面层SMA-13改性沥青及修复完善沿线的平交口、安全设施等沿线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工程质量目标为:标段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项目建设概况详见附件图纸
2.3 计划施工工期:施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桐乡市湖盐线绕城西路段、安严线整治提升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监理。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监理招标设 1 个监理标段,即JL01标段。
监理服务期27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3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黑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投标系统(招标公告—我要投标)中填写、完善投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应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http://tx.jxzbtb.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吕工15088395509。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送至浙江省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6楼西厅(桐乡市公证处)。
5.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请选择工作时间内送达,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并在快递单上注明项目名称。送达前请联系收件人当面接收)。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人:朱强飞,联系电话:15157369193,由公证人员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沟通好接收投标文件事宜,并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递交所用时间(因疫情影响,快递存在不稳定因素,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xmain/
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7、投标保证金
7.1金额: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网银或电汇)、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银行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融资担保公司(经金融办、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科技支行(行号:105335400495);银行账号:6232811430000037987,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1日9时00分(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7.2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73-8811270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衡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1369号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吉云路102号
邮 编: 314500 邮 编: 314500
联系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0573-88899853 电 话:0573-81888660
传 真:/ 传 真:0573-81888660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浙江衡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3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标段:JL01标段
项 目 | 条 件 | 备 注 |
资 质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市场监督与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JL01标段
项 目 | 业 绩 要 求 | 备 注 |
业绩 | 自2017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仅指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 |
注: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出具并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标段:JL01标段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及以上资格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公路工程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年龄6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 1 | 自有 人员 |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打印件,未提供信息公开的打印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总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下列材料之一:①监理项目评定书;②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③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打印件),未提供总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则还包括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列明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合同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合同的起止时间界定为: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jlsccx.zjt.gov.cn/,联系电话:0571-83789631。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JL01标段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 2019年7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 | |
注:1、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2、投标人应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投标人应附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黑名单网的页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