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鄞州二院姜山院区)迁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176
1. 招标条件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鄞州二院姜山院区)迁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2〕1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和姜山镇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20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41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80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3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3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2.2招标范围: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鄞州二院姜山院区)迁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3服务期限: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5日历天;土建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精装修及智能化等各项施工图设计配合工程进度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6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9月13日09时3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广贤路1035号)4号楼三楼
联 系 人:徐工
电话:0574-87915231,1836840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