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6-330522-04-01-75450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 长兴经港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长兴经港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80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大道以东,陈王路以西,合溪新港以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563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计容面积),分厂房、生活楼、门卫及甲类仓库共13个单体。其中厂房共九个单体建筑,建筑占地面积在5462.7m?~15657.29m?之间。
多层厂房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单层厂房部分采用全钢结构;其中厂房主体部分单跨跨度16米和24米二种,檐口高度13.65米,单层厂房部分设10T行车,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生活楼主体建筑层数九层,建筑高度33.150米,为二类高层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建筑功能:地下一层:864T消防水池、水泵房;一层:门厅、食堂、非机动车停车区,二~九层:宿舍、管理间、活动室。耐火等级为一级。甲类仓库建筑层数一层,建筑高度10.350米,耐火等级为二级,采用框架结构。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施工和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
① 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抗震支架、强弱电、智能化、亮化、暖通、装修、室外综合管线(包括室外给水管网、通信)、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充电桩、室外道路及广场、雨污水等)、市政道路、电梯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供电、供水、燃气、有线电视、通信、非标准设备设计等设计)及深化设计等后续设计服务。
② 施工及采购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三通一平(建设方提供施工变压器,具体检测和施工由投标人负责)、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基坑围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暖通、装修、消防、市政配套、亮化、地下室、智能化、外立面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施工)及设备购置等。
③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包括电梯、供电、供水、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专业工程的管理服务;施工图纸审查、环境评估方案及报告编制、水保方案及监测验收报告编制、节能评估、卫生防疫、安全评估、消防手续;配合施工许可证办理、配合规划公示及土地复核(含宗地测量及分摊)等、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场地测绘(各阶段)、点位放样、坐标、高程控制点、水准点、竣工实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等;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含周边道路、建筑物的沉降、位移和裂缝监测等)、房产面积预(实)测、分户检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水质检测、消防检测、实体检测、门窗四性检测、管线检测、防雷检测、低压检测等所有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各类检测费用;各类保险费用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含以上所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前期、后期的相关服务费。
本次招标控制价 万元(以补充文件为准)。
2.3计划工期:6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3.其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3.4√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合同金额2.4亿元以上厂房或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详见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潜在投标人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上选择“注册用户登录”后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2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为避免网络影响,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经港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大道1206号 地 址: 长兴县白溪大道491号
联 系 人:杨工、黄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3567961120、0572-6122073 电 话: 19816948313
邮 箱: / 邮 箱: 478333458@qq.com
2022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