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祥镇街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1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祥镇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2〕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和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咸祥中路(金鸡山公墓至沿海中线交叉口)、咸兴路(多宝路交叉口至咸球路三叉口,含金山公园)、多宝路(咸兴路交叉口至咸祥中路)景观提升工程约2.7公里;咸球路(咸祥中路-南头村口)景观提升工程约4.7公里;金竹节点、横山码头、咸祥河驳岸绿化提升工程约4公里;渔业公园、咸祥农业公园、西宅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约181600平方米;咸祥市民公园、旅游节点打造等;竹山祥苑社区敞开休闲区提升改造工程约360平方米;咸祥镇球山村、横山村、芦浦村、里蔡村等四村景观提升工程约2.5万平方米,横山山林防火隔离通道约0.6公里。
工程总投资:约3259.19万元。
招标控制价:28999531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417975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28331556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招标控制价250000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1)设计周期要求: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完成;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2)施工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咸祥中路、咸兴路、多宝路景观提升工程,咸球路景观提升工程,金竹节点、横山码头、咸祥河驳岸绿化提升工程,渔业公园、咸祥农业公园、西宅公园景观提升工程,西宅公园厕所新建工程,西宅公园、咸祥河两岸健康标识,竹山祥苑社区敞开休闲区提升改造工程须在2022年10月30日完成。)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4)条件或(3)、(4)条件,或由(1)、(2)、(4)条件或(3)、(4)条件组成的联合体:(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市政类或景观类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业绩资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认可。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完成过市政类或景观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业绩资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认可。
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2.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至少承担施工任务,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及设计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至投标截止之日,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 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6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09时30分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25楼
联系人:朱莎莎、张楠、杨立平、傅金亚
电话:0574-87736286
传真:0574-87736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