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新区配套人才房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滨海新区配套人才房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以2208-330691-04-01-25509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滨海新区沧海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绍兴滨海新区,东至马欢路,西至延德路,南至乾诚道,北至思诚道。
2.2、建设规模:绍兴滨海新区新选址建设人才房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50亩,总建筑面积约32.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共计约1450套。项目建安费投资约183022.6万元。
2.3工程类别:招标代理、标底编制。
2.4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设备及大宗材料等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包括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施工阶段变更、工程量调整核算等服务)。
2.5招标估算价:约178.8233万元。
2.6咨询服务期:/。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累计各标段施工中标价为基准计算基数为准,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审定后的累计标底价为基准计算基数为准(均不含预备费)。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监理、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如需进场招标)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设备及大宗材料等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为基数,招标代理费按收费基数*60%、咨询服务费按收费基数*40%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3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招标过程中的专家费、招标文件制作费及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支出费用,不包括公证费、审标费、交易服务费。监理、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如需进场招标)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设备及大宗材料等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3.4 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代理费用按4500元计取,专家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餐费)按实结算,上述所有费用由被委托项目招标产生的中标人承担,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本次中标人按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执行,公证费由招标人承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4.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施工中标价20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项目(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工程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中标价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中的金额为准,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
4.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4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
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8 月 22 日8:30时至2022年 8 月 26 日17:30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三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2年9月10日17:3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6.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6232511450398881 。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110810044511668740 。
6.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9 月 14 日09时30分,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分中心三楼332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220.191.224.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 IE11 浏览器访问。各投标人请使用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不要求提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新点的“浙江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越城版)”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区分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本工程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区沧海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滨海新区海滨大道299号-1地 址: 二环北路56-60号东六楼办公区652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人:张金熠
电 话:0575-89198056 电 话:1300607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