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洋泵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8-27 17:49:46

项目编号:2022142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王家洋泵站工程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海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政府专项债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北仑区小港街道,王家洋闸旁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王家洋泵站设计排涝流量60m 3 /s,为大(2)型泵站。工程为Ⅱ等工程,泵站泵房、出水河道岸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1 级,泵站进水池岸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2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3 级,主要建筑物按 200 年一遇洪(潮)水设计,300 年一遇洪(潮)水校核。

招标标段数:1

招标范围:在本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勘察)、预算编制、土建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含机电设备、金属结构、智能化)、试运行、工程施工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19000万元(以补遗形式发布)

计划工期  32 月(开始工作时间以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书中载明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下列①、②资质的单位,或由具有下列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负责实施本项目的设计任务联合体成员负责实施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1.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2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类)、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自有人员。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自有人员。

3.2.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其它标段的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联合体投标的,应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有人员。

3.2.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5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

3.2.7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2.8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六个岗位均不允许相互兼任

3.2.9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能体现已经缴纳2022年5月、6月、7月连续三个月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为退休返聘人员的则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3.3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要求

3.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的企业当期信用评价等级须为“A”级或“B”级或“C”级或“D”级(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外地进甬企业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4.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开始倒算的3年之内,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法院判决(裁定)犯行贿罪(上级法院另有判决(裁定)的,以上述时间内上级法院判决(裁定)为准)。

3.4.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826 08:30至202292 23:59(北京时间),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nbggzy.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额度: 50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可采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 2022年923 10:30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为:33101984136050501959。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保证金绑定时间前办理,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项目标段的绑定操作。

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在保证金绑定日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证金保险。

2)无论以何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 2022年92316:00前,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项目标段的绑定操作。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要上传保单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购买保险后次日才能进行绑定操作。在规定时间之后绑定操作将无法进行。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2020年6月30日印发的“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规定”(详见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通知公告栏,其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均修改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的规定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27 09时 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联网的状态下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不要求递交。

提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速度可能受到投标文件数据大小、网络速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标人需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免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nbggzy.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行为之一的,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追偿相应损失,并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8.3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4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采用《电子投标(申请)文件制作工具 V6.0》的最新系统版本,所有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CA认证及相关电子招投标的申请审核手续(包括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申请审核手续),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CA认证或未办理相关电子招投标的申请审核手续(包括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申请审核手续),将无法成功参加投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系统咨询电话:陈老师0574-89383942。

8.5开标活动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blztb.bl.gov.cn/live),在线参与开标直播过程。

8.6投标人网上签到:投标人登录北仑区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https://blztb.bl.gov.cn/wstb)自行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

8.7投标人未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完成签到的,将被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以及不能正常读取、打开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8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登录北仑区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https://blztb.bl.gov.cn/wstb)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一般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非系统原因导致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失败。

8.9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10投标截止时,若合格投标单位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数字科技园C211

联系人:马工、周工

电话:0574-86838378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海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00119906

联系人:祝工

电话:0574-86781733

 

    通过下面网址“https://blztb.bl.gov.cn/wstb”,进入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