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街道2022年城市伤痕修复、市容综合整治及回迁小区应急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富民街道2022年城市伤痕修复、市容综合整治及回迁小区应急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网络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F-2022-015
项目名称:富民街道2022年城市伤痕修复、市容综合整治及回迁小区应急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2450000.00元(其中:城乡综合治理135万元;城市伤痕修复等100万元;回迁小区应急维修10万元)
最高限价:定额折扣系数报价,折扣系数不得超过1.00
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富民街道辖区范围内拆除违法建筑、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清理堆放物、清理清运建筑垃圾等工作;城市伤痕修复,街路两侧方砖、路边石及各类设施整修工作;回迁小区应急维修。经财审后据实结算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能够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 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4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6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在编、在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参保证明。
3.3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在2022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应具有本年度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3.6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p)查询。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73096101@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供应商提供资料有不完整的,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或修改等(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逾期不再受理),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3、本年度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信誉良好承诺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4、3.5、3.6、3.7、3.8项的内容)。
售价:800元(现金或转账);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因疫情影响,流程要求以交易场所最新规定为标准,请各供应商予以理解和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富民街道办事处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新大街2828号
联系方式:毕欣,15043776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2216C-9室
联系方式:0431-80542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枫
电 话:0431-80542044
4.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8150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