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网络媒体合作方及网络数据应用协作合作平台采购项目(一)

   2022-08-27 17:09:33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网络媒体合作方及网络数据应用协作合作平台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XQZC2022-008-1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欢迎贵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谈判。

一、采购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二、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网络媒体合作方及网络数据应用协作合作平台采购项目(

三、拟采购的服务的内容及说明:

1.采购内容:利用网络媒体及新媒体的优势,重点报道长春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此外还要从宜居宜业、企业巡礼、产品之窗等方面宣传展示长春新区日新月异的变化,让不同层次的受众了解新区、感受新区、喜欢新区、爱上新区、移居新区、兴业新区,让新区成为各界人士和企事业单位首选的干事创业、生产生活的宜居之地,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2.采购预算:540000元;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4.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20824,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17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免费领取(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08月251330(北京时间)

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17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霍女士

电话:0431-8133553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联系人:石工

电话:0431-80549433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