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绿化项目货物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进行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YL-HW-2022081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绿化项目货物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阶段性完成供货;
采购预算:1974344元;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认证标准,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经营,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即可;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
3.4被授权人需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中含有被授权人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通过发送邮件至1756872269@qq.com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扫描为PDF格式: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和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2楼开标3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崔航
电话:13654405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亿联全过程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和谐大路和乙一路交汇处盛世汽车产业园综合办公楼202房间
联系人:张慧
电话:15843130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
电 话: 15843130385
4.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