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县级公路日常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08-27 16:15:33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HZBCC2022-030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双阳区县级公路日常养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本招标公告中规定在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20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BCC2022-030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县级公路日常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最高限价:2440000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双阳区县级公路日常养护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将按照《吉林省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指南》制定考核标准。如达到合格标准800,将足额支付养护费用,如未达到合格标准,将按照工作量扣减养护费用。

1、整修路肩:路肩与缘石或路面衔接平顺,路肩边缘石面全部露出,高低平整,路肩平整,密实

2、整修边坡:边坡填土整平;

3、疏通边沟: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淤塞,积水、杂物、杂草边沟按规定清挖

4、清除杂物:路面中央分隔带两侧杂物

5、清运垃圾:及时清运垃圾;

6、清扫路面:路面清扫彻底、整洁,中央分隔带两侧无积尘、杂物,雨后能及时排除路面积水,清除泥土杂物;

7、桥涵清淤:桥面泄水孔、排水管堵塞,涵洞(管)淤塞超过孔径1/4

8、小型水毁和临时土石方:小型水毁发现后及时上报,及时修补;

9、路肩剪草:绿地内不能杂草丛生,不存在杂物或白色污染物等;

10、边坡剪草:绿地内不能杂草丛生,不存在杂物或白色污染物等;

11、巡路:每天一次:

1)道路养护责任单位应按照养护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巡查,每一次巡查应及时做好巡查记录。记录是否发现新的情况,是否出现新的病害或旧病害扩展,出现障碍物或堵塞等。

2)巡查过程中发现影响安全或其他需要立即维修(或处理)的情况,道路养护责任单位应立即设立标志、设置路障等方法措施,并以合适的方式第一时间通知道路主管部门。

3)承包人每个季度应向道路主管部门提交一份巡查报告。

12机械除雪:以雪为令,及时上路除雪;除雪设备检修完好;冬季路面积雪积冰按规定时限即国省干线小到中雪在雪后4个工作日内、大雪6个工作日内、暴雪8个工作日内清除;路面积雪积冰严重,重点部位(弯道陡坡、交叉道口等)采取防滑措施的;及时上报数据。

13、撒融雪剂:及时撒融雪剂,除雪材料准备足(融雪、盐等);

14、砌石边坡、边沟维修:边坡冲沟较少,填土整平;挖方边坡坍方低于3m3,填方边坡冲沟、缺口宽30cm以内;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无淤塞,无积水、杂物、杂草;边沟按规定清挖;浆砌边沟无损坏;

15、零星病害处理:路面病害处治过程中在开挖路段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不可长时间不封面处理的,病害处理符合技术操作规程要求;翻浆、坑槽等路面病害处理开挖废料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不能随意丢弃路边。

16、裂缝处理:春季路面裂缝及时保证灌缝效果良好;

17、清洗沿线设施:里程碑、轮廓标、示警桩位置设置妥当、式样尺寸颜色、字体规范、鲜明;字迹清晰,油漆及反光材料褪色、剥落;保证设施不缺失;护栏、隔离栅、隔离墩无损坏,锈蚀、倾倒;清洗沿线交通标志牌、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无涂抹、无覆盖、无倾斜。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以下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技术负责人具有道路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至少具有2名道路养护中级工(需提供证明材料);

4.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有一项公路养护业绩;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19-2021年之间的,提供2019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6.有依法缴纳税收:需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与投标;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

方式: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报名);

(3)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需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7)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2谈判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3.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920093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AB栋101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长春市双阳区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麻胜宇

联系方式:0431-84239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白冰

联系电话:0431-87998898

3.监管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冰

电话:0431-87998898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