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初步设计已经省发改委(苏发改农经发[2016]1232号)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省和地方配套。江苏省太湖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现对该工程提升望虞河幸福度的影响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太湖流域北部。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位于太湖流域北部,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锡山区和苏州市相城区、常熟市境内。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为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其中之一。该工程具有改善水环境、行洪除涝、增加水资源供给等综合效益,对流域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主要任务为:对望虞河西岸口门进行控制,有效增加“引江济太”入湖水量,提高太湖水环境容量(纳污能力),改善入湖水质和太湖水环境,结合水资源配置、防洪等综合利用,同时兼顾地区排涝和航运等功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分为西岸控制工程(即主体工程)和水系调整工程两大部分;西岸控制工程共有35座(出)支河口门建筑物(群),包括4座枢纽工程、3座泵闸工程、3座套闸工程、20座节制闸工程(其中拆除重建2座)和5座涵闸工程(其中拆除重建1座);水系调整工程包括新开河道约5.779km、疏浚河道约34.099km、新建桥涵24座、新建圩区排涝闸站4座、新建排涝泵站1座、新建节制闸1座、打通河道(开坝)2处。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3个月,工程批复概算投资73114万元。
望虞河现为引江济太工程调水河道。望虞河位于无锡、苏州两市交界处,太湖流域武澄锡虞地区与阳澄淀泖地区之间,是沟通太湖和长江的流域性骨干河道,也是太湖流域综合治理中的一条分区界河,南起太湖滨沙墩口,北至长江边耿泾口,沿线经过苏州市相城区、常熟市、无锡市新吴区和锡山区,全长62.3千米,其中河道段60.3千米,入湖段0.9千米,入江段1.1千米。望虞河是太湖洪水主要泄洪通道之一,也是太湖流域现状唯一由长江直接向太湖引水的骨干河道,具有防洪、排涝、引水、航运等综合功能。 望虞河现状及规划航道等级均为Ⅴ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充分掌握望虞河河道特点和沿线水利工程运管现状,明确幸福望虞河的本质内涵和基本特征。依据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等,开展指标数据收集、分析和分级分层计算,判别望虞河河道幸福程度,诊断关键因子。分析明确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建设对望虞河河道幸福指数的影响,精准识别关键影响因素,提出望虞河河道幸福程度提升的对策和具体措施,实现“河通水畅、河湖安澜,水清岸绿、生物多样,人水和谐、景美文昌”的美好愿景,让望虞河真正成为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们美好生活向往的幸福河,使其成为江苏省乃至全国幸福河湖的样板。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5成果要求:
(1)提交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对望虞河河道幸福指数影响的研究报告;
(2)提交望虞河水文化研究专题报告并正式出版。
(3)合同签订后6月内提交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对望虞河河道幸福指数影响的研究报告(含水文化专题研究)报告中间成果。合同签订后12月内提交最终研究报告。最终提交经评审修改完善后的最终研究报告12本。望虞河水文化研究专题报告出版提交200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业绩要求:2017年8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一项类似大中型水利工程研究项目业绩(指生态河湖评价、幸福河湖评价或者河湖长制研究等报告,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环境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21年8月-2022年7月)社保证明
(5)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08月26日8时30分至2022年09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5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8.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60万元。
7.3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40分;2.技术部分:60。
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商务部分 | 40 | |
1 | 报价得分 | 15 | 最高投标限价为:6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与最高投标限价相等的得10分,投标报价每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万元加1分,最多得15分。 注:①按内插法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②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存在算术计算错误经澄清、修正后,其最终报价得分的认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项规定 |
2 | 企业业绩 | 9 | 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一项类似大中型水利工程研究项目业绩(指以生态河湖或者河湖长制等为目的研究报告,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有一项得3分,最多计9分。 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
3 |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 4 | 投标人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少一个扣1分;投标人具备诚信企业3A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
4 | 人员能力与业绩 | 12 |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4分。 2.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有类似大中型水利工程研究项目(指生态河湖评价、幸福河道评价或者河湖长制研究等报告,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的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每一项得3分,最多得6分。上述材料须明示该项目负责人,须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
二 | 技术部分 | 60 | |
1 | 任务的理解 | 12 | 对任务的理解正确,对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解决措施得当,得10~12分;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10分;一般,得2~7分;未提供,不得分。 |
2 | 工作范围及控制目标的理解 | 10 | 对工作范围及控制目标,理解正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10分;基本符合,得5~8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工作程序及方法 | 8 | 工作程序及方法科学合理,制度健全的,得7~8分;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7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工作进度计划 | 8 | 工作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保证措施有力,得7~8分;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7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工作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 12 | 工作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当,得10~12分;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10分;一般,得2~7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项目管理及人员配置合理性 | 10 | 有本项目层级管理图,提出本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等部门人员配置,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10分;基本符合,得5~8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总计 | 100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太湖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69号太阳城商务中心1606室
联系人:邵勇
联系电话:0519-838908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汪亮、刘伟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