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桂五中心卫生院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 目 盱眙县桂五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 已 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盱审批(经)【2021】01085号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桂五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盱眙县桂五中心卫生院配套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盱眙县桂五中心卫生院院内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1#老病房楼2078.6㎡,2#病房楼1108.6㎡,防保楼510.61㎡,总建筑面积3697.81㎡。配套附属工程(雨污水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1.3 合同估算价:6916734.52 元
2.1.4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2022年12月12日必须完成竣工验收。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09 月 13 日,竣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12 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为合格 。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现场三通一平、土建、安装、施工用水等施工红线范围内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含叁级) 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 (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3 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3.3.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3.2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3.3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3.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建筑专业) 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 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说明:“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 (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 (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注: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 (苏建规字〔2017〕1 号文)
3.3.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0 年 8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1 年 8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2 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市、 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7 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
3.3.8 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 (2022 年 1 月以来连续不少于
6个月的社保证明) ;
3.3.9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 。
3.3.10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
3.3.11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13 投标人自 2020年8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3.14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
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相应网页截图 (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 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3.1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 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的信息为准)。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09 月 02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文本费 305 元,售后不退。
(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Template/Default/loginnew/index.p) 电子化交易登陆
入口,使用经认证的 CA锁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与公告同时发布,本工程不接受现场 报名。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 网银、银行电子保函、 保险电子保函,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 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 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保证金退还:参照淮协调办发【2022】15号文:中标结果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新点软件联系人:陈超13770370470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
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付款方式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 10%(待工程机械、人员进场后且提供相同数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后支付),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并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0%(同时扣回预付款);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两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以上进度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付款时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规发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盱眙县桂五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桂五镇街道 地 址:盱眙山水大道8号远方物流门面6-6#
邮 编:211721 邮 编:211700
联 系人:张院长 联 系 人:高婷婷
电 话:13401815601 电 话:0517-8866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