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农业开发区军民路及周边 2.2 建设规模:本次项目内容分为改造及周边环境提升。其中道路全长约686米,红线宽14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改造、3座桥涵改造、雨水、给水、燃气、强弱电、照明、交安设施、绿化等。周边环境提升内容包含军民路南段约160米的景观、铺装、亮化改造(道路红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范围),周边约16500㎡的淤塘回填、景观提升。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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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①设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设计合同价的1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50%;余款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不计息);每次付款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施工(含采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且协助招标人办理完毕相关开工手续付签约合同价中工程施工费(扣除暂列金额)的 10%(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中工程施工费的 70%,工程结算完成付至最终双方确认价的 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以上均不计算利息)每次付款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③本项目支付的进度工程款已包含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认真执行苏建规字[2019]4 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招标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并将建筑工人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当及时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以便核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①、②的要求:①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B)设计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C)施工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B)设计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C)施工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4 日 18 时 0 分 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秋雪湖大道5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刘凡 电 话:0523—86289826 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3-9号3楼 电子邮箱:869808971@qq.com 联 系 人:吴嘉敏 电 话:15996006660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军民路(红旗大道-芝田路)道路建设及环境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8.24.pdf |
2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3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