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望路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2022-08-27 14:54:18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望路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200G220823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望路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绥发改【202272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旭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望路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雨水管1152米,其中DN10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100延米,DN8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1052延米;预留DN6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210延米;DN300过街铸铁管道410延米。?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7座;?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沉泥井11座;2630x2630钢筋混凝土雨水暗井7座;预制混凝土双箅雨水口32座。破坏恢复路面及场地4790平米;移植恢复绿化乔木180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工程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绥望路

2.5招标控制价4638087.03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09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1231日,总工期98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近个月(202205-202207)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如未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19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12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08241800分至20220831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09150900,开标时间为:202209150900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线上开标: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6.2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西侧与红星西街口)。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话:0455-6216985

招标人: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先生                

  话:0455-825002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旭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话:0451-88131119

电子邮箱:xumingzixun@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