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沿江高等级公路南侧,七圩港东侧,兴业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981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298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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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①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②项目完成通电并办理资产移交至供电部门后 30 天内付至签约合同价的60%(扣除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及扣回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③工程完工结算完成满一年(以结算报告签结时间为准)后 30 天内,累计支付至双方确认的结算价97%(不计息);④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全额扣除保修期内应属于承包人的责任费用后,一次性结清工程结算余款(不计息)。(2)农民工工资支付:发包人在工程施工阶段,按月向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经发包人核定的上月已完工程造价 10%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的人工费部分,发包人支付进度款时予以相应扣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 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五级(含)以上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或国家能源局区域监管局或国家能源局省级监管办公室发出的证书为准)。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②具有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单位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电气工程类高级工程师]。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单位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电气工程类高级工程师]。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①时间要求:2022年5月-2022年7月; ②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否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B)设计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C)施工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B)设计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C)施工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 以上]资质; ②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或国家能源局区域监管局或国家能源局省级监管 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五级(含)以上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发出的证书为准); ③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9 日 17 时 0 分 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金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沿江高等级公路21号K区 电子邮箱:13735118862 联 系 人: 电 话:潘先生 代理机构: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滨江国际C幢18层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包艳红 电 话:0523-84950098 13515166296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8.18上网联沁路西侧地块商品房项目供配电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