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2022年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

   2022-08-27 14:47:32

望奎县2022年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X-Z22F-001ZJ

望奎县2022年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望奎县人民政府《关于望奎县2022年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望政函[2022]73号)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望奎县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为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请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HX-Z22F-001ZJ

2.项目名称:望奎县2022年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15854.29万元

5.项目规模:望奎县市政老旧道路改造项目、望奎县二中东侧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望奎县红旗街西环路至开发区一期建设项目

各子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如下:

1)望奎县市政老旧道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为:望奎县县域内。十条道路位置为解放路(建设街-北环路)、花园街(文明路-东环路)、文明路(建设街-北环路)、广场街(解放路-东环路)、政府街(解放路-东环路)、前进街(解放路-东环路)、凌枫街(解放路-东环路)、文化街(解放路-东环路)、发展路(交通街-南环路)、发展路  (花园街-北环路)。南部新区绿化位置为规划南一路道路两侧、文明路(南环路至南外环道路两侧)、东环路(南环路至南外环路两侧)。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十条道路改建及南部新区绿化工程两部分。其中,十条道路改建:改造十条道路总长4678.973m,  道路铺装总面积67434㎡,步道板铺装总面积37060㎡,路口硬化面积5774㎡,破损路面拆除修复面积7477㎡,砌筑路边石总长28104m,安装路灯244盏,绿化面积14105㎡,栽植树木2386株,移植树木1382株,新建围墙8457㎡,恢复建筑墙体8457㎡。南部新区绿化:建设草坪面积19728.8㎡,栽植乔木树种3834,栽植灌木树种932,栽植绿篱10696.8,花卉4252.9㎡。

(2) 望奎县二中东侧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本工程设计内容为用地范围内的景观道路、广场铺装,景观构筑、种植设计、水景系统、景观照明、场地给排水以及室外包括硬化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工程内容主要为:本项目红线范围16421.99㎡。(新增用地10507㎡,原有用地5914.99)设计总面积15490㎡。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34.21㎡、警卫室建筑面积67.68㎡,硬化面积9767 ㎡,绿化面积4783㎡。水景1座,球形雕塑1组,休闲座椅16套,果皮箱8个,多项指示牌4个,大门(电动伸缩门)2套,围墙72m。配套给水管线约420m,配套雨水管线约695m,配套路灯27套,景观灯柱19座、地埋投射灯28套。

3)望奎县红旗街西环路至开发区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址为:望奎县红旗街西环路至开发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道路车281.44米,路面14米宽、双向四车道,道路面积4195平方米。铺装人行步道板3534平方米,安装路缘石1688(包含绿化带路缘石工程),新建雨水管线330米,检查井10座,雨水口14个,安装路灯16套,栽种草坪1085平方米,栽种乔木229株,灌木13200株。

6.招标范围:

望奎县2022年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7.PPP合作模式:

7.1运作方式

本项目以PPP模式实施,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由项目实施机构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以及期满移交等工作。

7.2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由政府主要承担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责任,项目公司完成工程投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继续提供运营维护服务。即: 政府付费=可用性服务费+运营服务费

7.3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总投资为15,854.29 万元。资本金为本项目调整后动态总投资的 20%,即 3,170.86 万元,本项目由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 1,553.72 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 1,617.14 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49%,社会资本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51%

8.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16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或未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依法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投标人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近三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本项要求。)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由施工方提供资质,本项目资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施工方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施工资质等级)。

3)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中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持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中级工程师职称。(上述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4)最近连续三年(2019年至2021年)内每年为盈利,20192021年经营活动累计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者承担项目能力的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出资方须满足本项要求。)

5)社会资本方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为本项目提供不低于1,617.14万元的资金承诺;重合同、守信用,具有社会责任感,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累加满足即可)

6a.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b.申请人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被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况;

c.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及“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d.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1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本项要求。)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社会资本中标后应作为承包人完成主体施工任务,主体施工任务不再进行招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等核心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联合体内部出资比例最大的一方。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应按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向项目实施机构承担各自的和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不予通过;

3)除联合体牵头人外,承担施工的其他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施工任务量;

4)联合体各方出资不得存在“明股实债”(名义上以股权形式进行投资,但以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定期分红等形式获得保底或固定收益)、“抽屉协议”、任何形式的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等违规出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除因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化外,申请人中标后至签订PPP项目合同前,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8241200分至20229112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免费提供下载。

4.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15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资格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为202209150900分。

5.3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0.1本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10.2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或未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九、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望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55-6876017

名 称: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绥化市望奎县交通街19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455-687600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苗圃小区A1-A222

联系方式:0451-86210321

联系人:王先生

电子邮件:hljhxzt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