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42省道惠山段精细化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名称)S342HSDJXH-TS0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342省道惠山段精细化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已由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锡市路发【2021】51号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调整S260惠山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的批复、关于同意调整2022年S342惠山段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的批复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局以惠交计【2021】8号关于2021年342省道惠山段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惠山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342 省道惠山段精细化提升工程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境内,项目起点位于养护桩号K68+082 附近,起于洛新高架桥 S342 与 G312 共线段,路线平行于锡宜高速公路向西,先后与锡杨公路、锡陆公路平交,终点桩号 K78+010,往西对接 342 省道滨湖区段,路线全长约 9.93km。本次设计内容为二标段,设计范围为洛新高架桥-塘西桥(桩号K68+082~K74+214)。
本项目为一级公路,道路设计速度 80km/h。全线车流量大,大型桥梁多、跨径大,是无锡境内东西方向的重要干线公路,是无锡通往苏州、常州和广德的主干道之一。
(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342HSDJXH-TS02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342省道惠山段精细化提升,主要内容为增设道路中间隔离护栏。项目估算约500万元。
(3)工程计划工期:4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 分(若由于投标人的财务数据在“投标报表”表 2 中提供不完整,导致无法计算出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20万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完工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B 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质,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以网上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以网上报表表3 中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2年5月-2022年7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 10.5 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 名)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以网上报表表3中信息为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2年5月-2022年7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 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无锡市惠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惠山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惠山区西漳西新路100号
招标代理: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路188号广益街道办事处13楼1319室
邮 编 :214000
电 话 :13400012412
传 真 :/
联 系 人:赵阳、谢莲
E-mail : 381995429@qq.com
8、其他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 日17:00。
8.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 13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3楼开标1室(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8.7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