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绥化市津河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1200G2208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绥化市津河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绥化市水务局以绥水发〔2022〕18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绥化市津河灌区中心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该项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土方开挖6m?,混凝土回填6m?,钢筋加工安装0.18t机电设备工程闸门直流控制系统5套,闸门交流控制系统3套,信息中心系统及软件平台。
2.2计划工期: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2月10日,共82日历天;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规范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招标控制价:948,324.7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2022年5月-2022年7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本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人员要求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以上人员近三个月(2022年5月-2022年7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以上人员必须按照投标书承诺进驻现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具备良好信誉,投标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同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投标人应自行查询)(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17时00分至2022年8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图纸资料(如有)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绥化市水务局
联 系 人: 吴亚东
电 话:15665018444
招 标 人: 绥化市津河灌区中心服务站
联 系 人: 曲海洋
联系方式: 15046610123
招标代理机构: 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联 系 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0455-831127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