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科高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铁科高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1]540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铁力至科右中旗国家高速公路黑龙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489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铁科高速黑龙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1]29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招标人为铁科高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工程建设项目办,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信息化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项目起自五常市以北常堡镇福兴村附近,与拟建的铁科高速尚志至五常段顺接,路线与吉黑高速交叉后,向西经道边屯、孟家屯,连续跨越磨盘山输水管线、国道嘉临公路,经腰房身村北,上跨拉滨铁路,经铁西村南,跨越拉林河和吉、黑省界拉林河靠吉林省一侧的河堤大坝,止于已建铁科高速吉林段,路线全长11.060公里。
主线设置特大桥2408米/1座,中桥96.32米/1座,小桥34.2米/1座,涵洞22道;互通立交2处,主线上跨分离桥3座,车行天桥3座,通道涵8道;匝道收费站1处。本项目概算总金额12.94亿。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五常市、吉林省榆树市。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信息化系统招标。
2.4本项目信息化系统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X1)。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段 |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X1 |
本标段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以工地管控为基础,辅助决策和日常管理为目标,搭建面向施工现场管理和辅助决策的管理模块。主要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管控、进度管控、安全管控、人员管控、质量管控。 2、搭建信息系统运行及业务运行所需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主要包括:基础软件(数据库软件、操作系统、BIM、GIS、电子签名等)、服务器与宽带。 3、信息系统配套硬件。主要包括:LED屏幕、视频会议系统、相关配套的配电系统、控制系统接送卡、控制系统发送卡、现场摄像头。 4、建立本项目拉林河特大桥、嘉临公路分离立交桥、拉滨铁路公路立交桥LOD400BIM模型。通过BIM技术的可模拟性,制作拉林河特大桥工艺工法动画,以可视化和交互性的方式预先演示施工现场的现有条件、施工顺序、复杂工艺、特殊部位、以及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 |
179 |
2.5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预计服务期限26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及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的需求。
2.7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或已完成1项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公路建设领域内的信息化开发工作或类似(或包含)BIM技术服务项目工作。
3.1.2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通信工程、电子工程或信息技术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3 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具体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成员也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8月23日09时00分至 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下载(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人需招标人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22年08月31日16时00分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提出澄清申请,招标人的澄清、修改于2022年09月01日16时00分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发出。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递交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82625492
招 标 人:铁科高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工程建设项目办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51-51998767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1幢9层921-1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451-82362803/5/7/9转8014、8027
电子邮箱:zhaobiaosizu@163.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X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资格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或已完成1项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公路建设领域内的信息化开发工作或类似(或包含)BIM技术服务项目工作。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X1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
注:
1.近三年为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标段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X1 |
1 |
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通信工程、电子工程或信息技术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满足《黑龙江省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9)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16)投标人未对本项目信息化系统提出分包计划。 (1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完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6)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分 主要人员: 25 分 投标人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 建议书 |
35分 |
对本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的理解和创新的总体思路 |
10分 |
(1)对平台建设的理解和创新的总体思路表述,得6分; (2)对平台的理解和完善的总体思路基本到位,得6-8分; (3)对平台的理解和完善的总体思路到位,得8-10分。 |
主要工作内容及实施大纲 |
10分 |
(1)有对主要工作内容及实施大纲的表述,得6分; (2)主要工作内容基本全面,实施大纲基本合理,得6-8分; (3)主要工作内容全面,实施大纲合理,得8-10分。 |
|||
具体实施方案、人员组织及各项措施 |
5分 |
(1)有对具体实施方案、人员组织及各项措施的表述,得3分; (2)具体实施方案、人员组织及各项措施基本可行,得3-4分; (3)具体实施方案、人员组织及各项措施可行,4-5分。 |
|||
工作流程、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1)有对工作流程、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的表述,得3分; (2)工作流程、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清晰合理,得3-4分; (3)工作流程、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清晰合理,得4-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1)有对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的表述,得3分; (2)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3-4分; (3)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可行,得4-5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5分; (2)具有正高级职称加2分。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或已完成基本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系统业绩,每有一项加2分,最多加8分。 |
2.2.4(3) |
业绩 |
2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2分; (2)近5年内独立承担或已完成的基本建设领域内的信息化开发工作或类似(或包含)BIM技术服务项目工作,每增加1个,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注: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2.2.4(4) |
履约 信誉 |
1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信誉最低要求得基本分6分; (2)近10年(201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每具有1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公路信息化类),加2分,最多加4分。 |
||
2.2.4(5)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10分 评标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权重分值,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次招标 E1=1.0; E2=0.5。(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包含,上限为不含。 注:基本建设领域包括:水利、市政、地铁(管廊)、房建、公路等建设领域。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