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城区道路增加信号灯、电子警察及更换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603G22081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虎林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虎发改【2022】75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虎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资金来源为 本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虎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昶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虎林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虎林市城区道路增加信号灯、电子警察及更换设备项目
2.2项目概况:7处卡口抓拍、7处信号灯新建、3处电子警察设备更换、违章掉头抓拍点设2处、违章逆行停车抓拍点设13处。
2.3建设地点:虎林市
2.4招标控制价:4537631.99元
2.5计划工期: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11月15日,总工期51日历天(实际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配备最低要求: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的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考核C证)并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近三年企业信用基本记录核查:
A.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p);
B.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C.投标人自行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8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年08月26日20时00分至2022年09月02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5.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为2022年09月16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系统不予接收。
6.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虎林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7-5825556
招标人:虎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虎林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9904879016
招标代理机构:中昶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9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0451-82263000-8023
电子邮箱:1824380079@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