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2-08-27 14:04:29

甘南县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监理

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LJ【HX】202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南县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齐农建办发20223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地方财政投资。招标单位甘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甘南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南县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2.2建设规模:甘南县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甘南县兴久村、绿化村。

2.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地方财政投资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各标段不允许兼投。(如发生潜在投标人兼投情况,以标段号先后顺序排列为准,标段排列在前的为有效投标,兼投的排列在后的标段将被否决)

2.7招标控制价:135.44万元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内所有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有行贿记录,投标无效。

3.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82709时00分至2022年0902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922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2022092209时00分。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甘南县农业农村局

人:甘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址:甘南县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452-56222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弘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鑫海家园小区3号商服

人:隋先生

   话:0452-617957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