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程(二期)施工监理JL1标段、JL2标段、JL3标段

   2022-08-27 14:03:00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2609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和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225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取消二级公路收费奖补资金、预留燃油税资金、结余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里程共计620.52公里,其中哈尔滨地区建设里程约为172.851公里,齐齐哈尔地区建设里程约为71.11公里,绥化地区建设里程约为107.706公里,大庆地区建设里程约为93.001公里,牡丹江地区建设里程约为56.213公里,佳木斯地区建设里程约为64.751公里,七台河地区建设里程约为42.3公里,双鸭山地区建设里程约为5.526公里,鸡西地区建设里程约为7.062公里(建设里程及金额以施工图批复为准),总投资约18.7亿元。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地区、齐齐哈尔地区、绥化地区、大庆地区、牡丹江地区、佳木斯地区、七台河地区、双鸭山地区、鸡西地区。

2.3监理服务期: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期2022101-2023101日,共364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交工验收之日起),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5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6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主要内容见下表。

标段

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公里数(km

建设地点

最高投标限价(元)

JL1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2年养护工程项目

施工监理

本项目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

243.96

哈尔滨地区、齐齐哈尔地区

将于投标截止日 15 日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遗书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JL2

200.71

绥化地区、大庆地区

JL3

 

 

175.85

牡丹江地区、佳木斯地区、七台河地区、双鸭山地区、鸡西地区

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试验仪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3.3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近五年(2017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20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 投标人近五年(2017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50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注: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3.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1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3.5中心试验室主任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中心试验室主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包含道路专业(或公路、材料两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3.6信誉最低要求

1)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含联合体成员)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98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981日至今)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9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8270000分至20229300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投标要求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文件,投标人应在纸质投标文件相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921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00分至9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须含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

5.4 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JL1标段5万元;JL2标段5万元;JL3标段5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子保函方式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5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限;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82655639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1-5363220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

联系人:陈飞 温智伟

联系方式:0451-82364702

邮箱:hljszb1_cf@163.com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2017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20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 投标人近五年(2017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50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注:1、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含联合体成员)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98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981日至今)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对信誉要求第23项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做出相关承诺,无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未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1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2、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3、岗位登记须附查询截图。

4、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明细的出具日期在20223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中心试验室主任

1

中心试验室主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包含道路专业(或公路、材料两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2、如中心试验室主任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3、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明细的出具日期在20223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如有),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本项目不适用)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不适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 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主要人员:25

业绩:25

履约信誉: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含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0

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6~8分(含8分);

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8~10分(不含8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

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6~8分(含8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8~10分(不含8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8

①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4.8~6分(含6分);

②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6~8分(不含6分)。

技术方案

7

①提供技术方案较合理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得4.2~5.6分(含5.6分);

②提供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5.6~7分(不含5.6分)。

2.2.42

主要人员

25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5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具有高级职称加4分。

②每提供1个其担任二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项目(以标段计)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主任)业绩证明材料的,加2分,最多加6分。

注:项目指的是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项目。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报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

2.2.44

其他

因素

业绩

25

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25

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15分;

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过的不少于5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的项目(以标段计),每增加1个项目,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项目指的是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项目。

履约信誉

5

信誉

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情况如下:

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打分依据。

注: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78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证书为准或网站业绩截图为准。

4.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所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3.5.2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5.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指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之和。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