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肇源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经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庆农发[2022]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匹配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肇源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肇源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一标段:平乡工农村;第二标段:福兴乡义兴村;第三标段:三站镇宏源村、宏大村、宏光村;第四标段:三站镇宏昌村、宏生村;第五标段(设备):和平乡工农村、福兴乡义兴村、三站镇宏源村、宏大村、宏光村、三站镇宏昌村、宏生村;第六标段(电力):和平乡工农村、福兴乡义兴村、三站镇宏源村、宏大村、宏光村、三站镇宏昌村、宏生村。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任务为建设8万亩高标准农田。
第一标段:第五标段(设备):灌溉设备泵车,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
(天) |
招标控制 价(万元) |
SLCS0501G220819001001001 | 肇源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设备) | 设备招标 | 2022年09月27日 | 2023年10月31日 | 400 | 308.0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货时提供的产品要与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厂家一致,所有设备及配件要进行抽检不合格产品不予验收,移动式泵车供货时需提供合格证。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均排序第一,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原则:按招标控制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标段为中标标段,另一标段顺延。
4、中标后,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班子人员不得更换,若因特殊原因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可变更项目班组人员,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相关项目班组人员要求。
5、投标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保证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9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1.209.152.208/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 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五标段(设备):3.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缴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缴纳 。
(2)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需登录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点击“纸质保函上传”,选择已报名的标段编号,将纸质保函的电子件上传进系统中。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环节进行查看。
(3)若投标人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方式缴纳,缴纳方式参照(二)。
(4)投标人以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 号)要求执行,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保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 90 日。
(6)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进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水利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二)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2年09月27日至 2023年10月31日,共 400 日历天。
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09.152.208//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肇源县中央大街379号正楼
招标人联系人: 高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59-8223616,18245718123
招标代理机构: 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外滩(1898)A4栋11层
代理联系人: 丛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