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锋区铁锋至边屯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200G2208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锋区铁锋至边屯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铁锋区铁锋至边屯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齐交发[2022]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展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铁锋区铁锋至边屯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铁锋区先锋村与树新路相接,测量桩号为:K0+000至K7+268.251
2.3计划工期:2022年09月24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 3,799,970.02元;
2.6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旧路路面进行沥青混凝土罩面及加铺,主线累计铺装面积46546㎡/6836m,利用跨线桥及殡仪馆已改造路面432m;其中:沥青路面铣刨罩面5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10950㎡/1123m,沥青路铣刨罩面3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28118㎡/4550m,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7cm沥青混凝土路面7478㎡/1163m;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8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营运资金(2021年度流动资产-2021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2022年03月-2022年08月)由投标企业所在辖区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可以是网络专用章)。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允许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为2022年08月26日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7.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招标单位: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452-254330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展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明海公路64号
联 系 人:王鹤迪
电 话:13045224512
黑龙江展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