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B类设备技术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B类设备技术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9月14 日下午13:30 点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00-01578
项目名称: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B类设备技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数量:2536套
本项目为丹东市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配备“插卡式 AIS”终端,终端由舱外单元和舱内单元组成,其中舱外单元实现通信相关功能,舱内单元实现显控相关功能。插卡式AIS终端的位置、报警、静态资料等数据由设备供应商自行同步至辽宁省涉海渔船智能监管系统,与渔船北斗数据有效融合,共同作用于渔船监管,在辽宁省涉海渔船智能监管系统中实现航迹融合显示、报警判断处置、两终端航迹分离报警等功能。(详见技术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④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 年 8月23 日至 2022 年 8 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 0 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9 月 14 日下午13:30 点整(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由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所有外市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7、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oudezhaotoubiao@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0415-2152119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具体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若采购代理机构未接收到供应商发送的上述材料或超过获取期限发送的上述材料,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无效。
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渔港监督处)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 0415-3124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厚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739号(监狱管理局院内)
联系方式: 0415-2152119
邮箱地址: houdezhaotoubiao@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珍珠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厚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12612000002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女士
电 话: 0415-2152119